一、注册安全工程师简介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英文译称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 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等岗位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授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北京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统一管理。北京地区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北京市人事局负责考务管理和执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考前培训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管理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注册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指定的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审核手续。北京市人事局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认定 根据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文件精神,开展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 北京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北京市人事局进行审核。 在生产经营单位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等单位中,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检测检验、安全评估或安全咨询专业工作,业绩突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认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一)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法规,热爱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 (二)2001年12月31日前,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或从事安全工程技术服务的岗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1995年及以后,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过有代表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工程技术专业论文2篇,或有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专业的重要专著。 (四)连续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检测检验、安全评估或安全咨询专业工作满5年,累计满10年。 (五)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工程技术及法规方面知识考核合格。 国家在实施考试后不再进行认定工作。 各单位应优先推荐具备申报条件,且在生产经营单位长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制考试大纲、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考前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2006年最新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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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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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9日 |
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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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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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0日 |
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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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年底。 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00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远程辅导方案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与人事部共同组织的考试,该考试包括如下四个科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两年内累积通过所有四个科目的考试,部分人员免试两科,实行一年通过。 为帮助参加考试的学员有效备考,网校在线组织权威师资特推出200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考前辅导精讲班,本次辅导包括考试所有四个科目。 2006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2006年9月9、10日。
·班别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均为40讲,含2套全真模拟试题,《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为36讲,含2套模拟题,《安全生产技术》为64讲(含2套模拟试题)(部分模拟题将由老师进行详细讲解)。 2006注册安全工程师网络远程教育课程将由一批多年从事注册安全教学工作的专家、教师讲授,并全部采用视频教学形式。
·课程安排: 学员可随时报名参加学习,学习期限一直保留到该年度考试结束,学员每天24小时可以不限时间随时反复学习。
·教学内容、形式: 2006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辅导远程教学包括二个部分:网上讲座和在线试题使用。
·收费标准:每科课程学费200元 权威教材:教材采用国内知名教师师最优秀的师资团队编写的最新官方版本权威考试教材,帮你迅速掌握考试重点并攻克难点,使你在最短的时间内领会考试的重点精华所在,熟悉常考知识点和常考题,掌握答题技巧,使你从容面对考试。
学习方式:先在线报名并交纳学费之后,我们将为您邮寄考试专用教材,您在收到学习书籍后即可开始远程函授学习,在您学习的同时可以享用我们为您提供的丰富的网上考试动态,政策解答,整个学习环节包括"网下自学主教材和辅助教材、在线答疑、网上题库使用,建议学习时间(每天学习2-3小时)。如果您有问题,尽可以参加我们每周专门时间的在线答疑或发E-Mail给我们的教师,我们将在24小时内为您作出满意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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