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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 |||||||||||||||
作者:佚名 考证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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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京地区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培训及注册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问题解答) 报考条件 (一)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第八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5年年底。 考试成绩管理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008年最新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0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远程辅导方案 ·班别设置: 本次辅导将全部采用视频授课的形式呈现给广大学员,考生可以随时报名参加学习,所有课程自付费之日起都可以随时随地任意多次反复学习。直到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权威专家进行24小时免费在线答疑,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通过答疑室留言与专家探讨学习。 ·班别设置: ·课程安排: ·教学内容、形式: 2006房地产估价师考前辅导远程教学包括二个部分:网上讲座和在线学习。 ·收费标准: 每科课程学费270元 学习方式:先在线报名并交纳学费之后,我们将为您邮寄考试专用教材,您在收到学习书籍后即可开始远程函授学习,在您学习的同时可以享用我们为您提供的丰富的网上考试动态,政策解答,整个学习环节包括"网下自学主教材和辅助教材、在线答疑、网上题库使用,建议学习时间(每天学习2-3小时)。如果您有问题,尽可以参加我们每周专门时间的在线答疑或发E-Mail给我们的教师,我们将在24小时内为您作出满意的回复。 课程推广: 21世纪热门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培训指导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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